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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住手!fbi!”

    我像个待宰羔羊般被个彪悍的变态压在地上,眼前不断晃着几个穿着印有fbi字样黑色小马甲的熟悉身影,“砰——”的一声,胸口一阵剧痛,猛烈而致命,让我的身子痛苦地蜷缩了起来。在人生的最后几秒,我看见一个长着小鹿般纯净双眸的竹竿男蹲下身子,捂住我的伤口,眼神哀切又同情地看着我,我的嘴角微微抽到了下,他立刻意识到我要给他说什么,着急地把耳朵凑向我的嘴边。

    “头发……逼死强迫症……”说完这句话,我便彻底地死去了。哎,都这种境遇了,作为处女座强迫症土豪病患者,还是无法无视他那一头乱糟糟左右不对等的细软头发。

    我身份证上叫林恩,来自中国,英文名取了个谐音琳恩。不管在美帝还是中国,我都习惯别人叫我琳恩,在我浅显无知的装逼岁月里,我认为英文名才是有格调的象征。我出生在中国沿海一个小城市,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去世了,我爸没啥文化智商也不高,但偏偏运气出奇的好,我妈去世后他靠着几套拆迁房作为原始资金,炒股做生意放高利贷,没想到一下就发了,成了地地道道的暴发户。

    半年前,为了庆祝我大学毕业,我爸给我雇了个私人导游,让我在欧美玩一圈。现在想想,如果当时我知道当我来到这个变态多如狗、人渣不稀有的美帝后,我的人生会出现一泻千里的变化,我将会对我的国家爱的更深沉,即使拿刀砍我我也不会迈出国门一步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是不是应了那句广为传诵的一句诅咒:装逼太多遭雷劈!当我躺在纽约酒店的柔软大床上发了张酒店大堂照到朋友圈,“一来到纽约,就有无数帅哥邀约,不说了,我必须马上出门参加一个豪华的趴体。”几秒的功夫,按赞数就突破了一百。我不知是不是由于我当时笑的太猥琐,因此诅咒之神找上了我,当我一觉醒来之后,噩梦便轰轰烈烈的开始上演了。

    我死了,我再次死了,我还是死了,我又死了,又死了,又死了……

    第一次死我觉得是意外,第二次我认为是偶然,第三次我想或许是失误,当我第四次第五次第n次死于多种多样变态之手后,我知道……妈蛋,我肯定是被诅咒了!枪杀、火烧、刀捅、窒息……短短半年时间,准确来说是六个月20天,我经历了大大小小或快或慢十几次的死亡或重生,我想作为受害者体质,我对于被杀的感悟都可以出一本畅销书了。

    我虽然看过很多穿越小说,但我并不知道自己这种生存方式到底叫穿越还是叫重生,被我附体的那些人都是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活人,也可以被称为隐形受害者,当我穿到他们身体后,不止会知晓他们所有的记忆,还会获得他们本身拥有的知识技能和……习惯。对,就是那坑爹的习惯,所以我第一次穿越后不出三天便被杀了。

    我第一次睁开眼后发现自己成为了一个年轻健美的金发美女,天使般的面容和尤物般的身材让我一度欣喜不已,天知道我对自己干煸四季豆的身材怨念了多久。当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我爸这个喜大普奔的消息时,我身体里长久以来的夜跑习惯便开始提醒我在黑漆漆的夜晚,我应该去河边公园跑步了。结果,我想大家都猜到了,一个埋伏在草丛里的变态杀手像只野狼般嘶吼着冲了出来,我虽奋力抵抗,但终究男女力量悬殊,还是被歹徒套了个塑料袋窒息死了。妈蛋,我也不得不佩服那个凶手,扑倒这么一个身材丰满迷人的美女,居然只是为了让她窒息而死,活该一辈子当变态。

    从那之后,我重生成为了一个又一个待宰的羔羊,最长一次活了一个多月,最短的也就两三天。重生成为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职业习惯等更是五花八门,重生的地点遍布了美帝的十几个州。当我千辛万苦冒着被变态发现的风险到了纽约酒店时,却被人告知我已经失踪半个多月了。为了不连累我爸,在事情没有眉目之前,我不会联系他。我爸文化不高素质也不高,没教给我太多有用的东西,但他从我牙牙学语时便一直孜孜不倦地告诉我做人拼的就是脸皮厚,即使掉到茅坑里,吃完屎也就爬出来了。呃……话糙理不糙,我理解的是人即使在最坏的环境下也不能放弃,我爸的这句话成为了我无数次死亡又无数次重生坚持下来的动力。

    我尝试过很多次自救的办法,比如说去警局,或者没日没夜练习防身术,然并卵,除了被当成思觉失调患者和能多跟变态过几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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